第四章偶遇_《我的女友是僵尸》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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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偶遇

  “别再这里晒恩爱了,我们该走了,要亲热回家亲热去。”那个叫红艳的女子的一句话把两人从对视中拉了回来,饭桌上已是杯酒狼藉,众人已是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孙思雅脸色通红白了红艳一眼,从凳子上站起来也准备一下,兴许是喝的多了脚下不稳,她刚站起来哎哟一声向一旁倒去,沈旭眼疾手快忙伸手扶她。

  思雅女士没有倒下,但她却宁愿自己是摔倒了,沈旭忙着扶她双手无巧不巧的正抓在她的两边胸口,触手处软绵绵的感觉让沈旭脑中有了那么一会的空白,或许是有经常摸女友的胸部的习惯,他下意识的揉了揉,孙思雅在他抓住自己“要害”的时候也是大脑有些空白,这一揉搓登时让她回过神来,酒一下醒了大半,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自己被人占了大便宜,吃了大亏。”

  她生平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摸胸部,羞愤交加,反应过来伸手就要一个巴掌扇过去,但她毕竟是经过风浪的人,手举到半空又慢慢放了下来,知道沈旭是无心之失,现在一巴掌打过去不要紧,别人怎么看他们,都老夫老妻了摸一下还这么大反应啊,以有些人的聪明还不猜测出两人今晚是做戏,那么到时候再面对那个牛皮糖梁超的纠缠,想想就头大。

  她放下手在沈旭腰间狠狠的扭了一把,看着沈旭呲牙咧嘴的样子感觉解气了些,沈旭正尴尬间,突然怀中悦耳的手机铃声给自己结了围,他忙掏出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犹豫了一下,这么晚了是谁啊?不会是女友小云用同事是手机查自己的岗吧?

  “喂,你好,请问你那位?”沈旭看了眼孙思雅转过头问道。

  “请问你是沈旭吗?”对面一个弱弱的女子声音问道。

  沈旭听着这声音有些耳熟,但一时半会却想不起来,当下问道对方是谁?

  “旭,我有了,是你的。”对面那女子的声音明显低了些。

  “靠,刘玲玲,这个玩笑你开大了吧!沈旭夸张的叫了起来,脸上却布满了笑容,这是一个大学时候的同学,现在在另一个城市工作,上年的时候听说她考上了公务员端上了铁饭碗,当时小云还羡慕了她一段时间呢。

  记得上学的时候她在自己前面,那时候的她不知是发育不良,还是晚发育的原因,整个人像个萝卜头似的,身高不到一米六,模样虽然挺漂亮但是不爱打扮,整天就知道抱着本书在那里啃,让人记忆深刻的是她性格却是没有一点女人味,两个字:豪爽。

  入学半年后她就和沈旭成了铁哥们,整天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他身边,但这个跟屁虫后来却帮了沈旭的大忙——沈旭写给小云的情书都是她代为传递的。可以说沈旭能追上当时有校花之称的小云她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毕业后她本来也想留在这个城市的,但最后不知什么原因去了另一个城市,前两年沈旭还和她经常联系,但掉过一次手机就断了和她的联系。

  现在咋一听她的声音怎能不让他兴奋,“我一个同学,思雅,你先走吧!”他来时称呼孙思雅全名,但孙思雅却说让他喊自己时不要带姓,这样才显得亲热,不会让同学生疑。

  沈旭边走边接电话,原来现在刘玲玲她们单位放假了,她闲的没事逛大街时遇到了以前的同学张猛,在他那里要了沈旭的电话号码,正好张猛现在也在一事业单位上班,邀请她一起去爬山,刘玲玲就提议喊上沈旭,想当年沈旭,刘玲玲,张猛他们三个可是人送外号“三贱客”其感情之深可想而知。

  对刘玲玲的盛情相约沈旭只能说对不起了,“我不像你们那么清闲啊,我是一天不上班就没有钱啊!你知道我和小云两人都是能花钱的主。”

  “哦,你和小云还在一起那?”电话那头听到沈旭不能去声音明显低落了下去,问了句他的感情问题。

  “什么叫我和小云还在一起啊?刘玲玲,今天你把话说清楚了,怎么说话呢,你巴着我打光棍是吧!”沈旭声音提高了些,气不打一处来,装作生气道,上学的时候两人经常开玩笑,他对刘玲玲的乌鸦嘴早已经见识了,记得以前,张猛有一个感情很好女朋友,他曾经问刘玲玲他和这个女朋友以后会怎么样,刘玲玲当时没心没肺的说你们俩撑不到毕业就玩完,结果真让她说对了,还没毕业,张猛的那个女朋友据说就跟着一个校外的大款走了,据说是当别人的小三去了,为这事张猛没少埋怨过她。

  两人又聊了会彼此的生活情况,当知道刘玲玲还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沈旭就劝她不要再挑了,像自己这样的英俊潇洒,卓尔不凡,对爱情专一的男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凑合的找一个早点告别自己的老处女生涯吧,自己还等着喝她的喜酒呢!

  “去死。”刘玲玲那边恼羞成怒的回答道,接着两人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最后沈旭说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刘玲玲说以后有空常联系后才依依不舍的挂了电话!

  谁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沈旭每当想起自己和刘玲玲的关系就对这句话嗤之以鼻,他们就是铁哥们,好兄弟,当年他从来没有把刘玲玲当成一个女人看,他曾经这样想如果他和刘玲玲两人脱光了衣服抱在一块,怕是自己都不会有反应。

  挂了手机,好嘛!这一通电话打过去足足用了一小时,手机已经提示电量不足了,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酒店内人稀少了许多,不时有一些年届不惑,大腹便便,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搂着一些花枝招展女孩来开房,哎,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沈旭看着抱着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想到。

  出来酒店,迎面的寒风让他忍不住的紧了紧自己的衣服,由于天气冷路上也没有多少车辆了,这个时候如果放在夏天正是一些寂寞的人刚出来活动的时候,沈旭快不走到马路上,来回张望,看能不能打个的士回家。

  一辆银白色的奥迪在沈旭面前停了下来,车窗拉下,一张精致的脸露了出来对他笑了笑,正是孙思雅!

  “嗯,经理,你怎么还在这里?”沈旭有些意外,自己刚才顾着打电话记得让她先走了啊!

  “我的一位同学就在附近,我刚才去她那里玩了,正好经过这里看到你,上来吧,送你回家。”

  “好咧!”沈旭没有客气刚要拉开车门进去,这时一辆浅绿色的悍马缓缓停在酒店的门前,车门走下来一个女子,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可贵的是她浑身山下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一身粉色的晚礼服,高高的发髻,双耳边挂着对银色的耳坠,胸前一副铂金的项链让她的脖子显得纤细而美丽,让人想起白天鹅美丽长长的脖子,脸上脂粉淡施,不轻不重,更显得清纯,她脸上好像挂着几分淡淡的哀愁,让她又多了几分超凡脱俗的美丽。

  她一下车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面对众多的目光她淡然自若,这样美丽的女人早已经对这种眼光习以为常了。

  沈旭一只手拉住车门愣在了那里,“怎么了,快走啊,看到美女就挪不动脚步了,瞧你那点出息。”孙思雅有点哭笑不得,和沈旭相处这么长的时间,他不是那种见了美女就挪不动脚步的人啊!

  孙思雅喊了一声没听到沈旭的回答,有些诧异,难道这个美女这么大的魅力,摇了摇头刚要伸出手去拉他,手停在半空发现沈旭和往常有些不一样,他用力的抓住车门的把手,是那么的用力,以至浑身都有些轻微的颤抖起来,双眼直愣愣的盯着那女人,孙思雅从他的眼中看到的是怒火,而不是见到美女那种欣赏的眼光,或者是猪哥相!

  悍马车那一边下来一个中年人,那人五短身材,挺着个将军肚,一身黑色的西装,留着和发哥一样的发型,油光锃亮,估计苍蝇站上面也得摔个跟斗,但他的容貌却和发哥天差地远,整个脸上的肉向中间挤在了一块,让他的一双眼睛看起来变成了一条缝,只是这双小眼睛里偶尔闪出的一丝精光让人觉得他这人很不简单。他下的车来,从怀中掏出颗雪茄来,“啪”的一声点燃,露出右手上一颗硕大的戒指来。

  他看了看四周,对众人看那女子的眼光感觉甚是满意,绕过车子,来到女子身前一只手搂住那女子的腰,他身高刚到那女子耳边,女子好像对他的举动有些抗拒,不自觉的身子向另一边移了移,胖子凑到女子耳边笑眯眯的说了句话,女子白了他一眼,顺从的倒在了他怀中。

  胖子抽了一口雪茄,“呸”的一口唾沫吐向旁边地上,酒店门口的门童看了看,嘴唇动了动,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哼,小子,看好我的车!”胖子从怀中掏出几张钞票甩给了门童,门童忙不迭的接过道谢,这叠钞票最少也有五百,他以前遇到给消费最多的也就是一百二百,像这种一出手就是一把手的家伙还真不多见,真是财大气粗啊,怪不得能抱着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啊,哎!这年头,好逼都让狗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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